請問光州事件跟228事件下令屠殺的決策者,現在對待方式是?
| 發問者: | 逆惡劍僧 ( 初學者 5 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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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問時間: | 2009-01-26 17:00:40 | |||||
| 解決時間: | 2009-01-31 20:37:14 | |||||
| 解答贈點: | 5 ( 共有 0 人贊助 ) | |||||
| 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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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感到奇怪
請問在南韓光州事件跟台灣228事件中
下令屠殺的決策者
這些決策者現在對待方式各是如何?
請描述之。
光州事件死難的南韓人(Youtube):
http://tw.youtube.com/watch?v=MfonfoEbNnU&feature=related
南韓光州事件 wiki: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85%89%E5%B7%9E%E4%BA%8B%E4%BB%B6&variant=zh-tw
二二八事件 wiki: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228%E4%BA%8B%E4%BB%B6&variant=zh-tw
- 2009-01-26 19:28:08 補充
阿彌陀佛
二二八事件若無法跟南韓光州事件一樣覺醒
台灣人就永遠埋葬在中國這個魔咒上 - 2009-01-31 01:47:12 補充
阿彌陀佛
綠腦用台灣228事件欺騙選票就去死吧
藍腦怕台灣228事件而不改進也去死吧
懂嗎
用藍腦綠腦的角度來批判這題是沒結果的
還在憨嗎?
台灣的藍腦人?
台灣的綠腦人?
台灣人?
怎麼不從台灣的歷史悲劇中讓台灣脫胎換骨呢?
版大你既然查得到維基的資料,怎麼會不知道這些決策者現在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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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總統金泳三第一次把全斗煥的政變和「光州事件」定性為「內亂的事件」,即承認全斗煥企圖執政而引起「光州事件」。1994年「5·18紀念財團」創立,是把「5·18」賠償金發還給社會而設立的有關合法團體。同時,抗爭受害者們起訴全鬥煥和當時的主要軍人等共35名,展開法律訴訟行動。
1995年7月經調查後,政府決定不起訴有關加害者,理由是「成功的內亂不能被處罰」,引起廣泛輿論批評。「5·18」有關團體長期靜坐。10月前總統盧泰愚(曾協助全斗煥鎮壓「光州事件」)以權謀私得來的金錢被揭露,人民開始質疑前總統們的操守問題。11月盧泰愚被扣留、監禁。11月24日總統金泳三指令制訂「5·18特別法」。11月30日檢察成立特別偵察本部,再開始偵查。12月3日全斗煥也被扣留、監禁。
1996年2月28日全斗煥及盧泰愚等16人被起訴。8月26日法庭承認他們的「軍隊叛亂和內亂罪」及「內亂目的殺人罪」。全斗煥因「叛亂、內亂首惡罪」被判死刑,盧泰愚則因「叛亂、內亂主要任務從事罪」被判監禁22年6 個月。至此,「光州事件」在法律上獲得了平反。
12月16日全斗煥及盧泰愚向高等法院上訴,最後全斗煥被判無期徒刑,盧泰愚被判入獄17年。1997年4月17日終審法院判全斗煥無期徒刑和罰款2628億韓元。5月18日首次被指定為「國家紀念日」,首次在政府帶領下,在新墓地舉辦紀念儀式。12月22日金大中當選為候任總統,與總統金泳三協定,為了國民大統合,特赦、複權和釋放全斗煥及盧泰愚。1998年「光州事件」有關團體大統合,5月18日成為「文化節日」。
1999年促使在「光州事件」中被害人,封為「國家有功者」,給予有關抗爭者醫療保險。「東亞細亞國家暴力受害者聯合會」組成「5月光州事件精神」繼承運動。「光州事件」成為人權、和平的搖籃,市民自治共同體運動。倡建「5·18紀念館」和「5·18紀念廣場」,建議設立受害者治療中心。2000年第一次有現職總統參加「光州事件」紀念儀式,總統金大中並承諾制定有功者特別法。「5·18紀念財團」制定「光州人權賞」,給予國內人權團體或人權運動人士。抗爭期間被解僱的教師(約200 多名)和教授(約10多名)向國家提出索償訴訟,結果勝訴。
- 2009-01-26 17:50:58 補充
228事件我只知道陳儀後來被槍決了,但好像不是因為228事件才被處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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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的平反
隨著1970年代後半興起的黨外運動、1980年代的自由化,台灣民間渴望平反二二八的聲音逐漸出現。1987年,陳永興、鄭南榕等人串連數十個海內外台灣人團體成立二二八和平日促進會;1989年,全台第一座二二八紀念碑在嘉義市建立,由市府提供土地、民間人士捐款設計建築完成,碑文中呼籲:「政府公佈事實真相、平反冤屈、安慰受難者家屬、興建紀念碑、制定二二八為和平紀念日。」 - 2009-01-26 17:51:49 補充
台灣實行民主化以後,原本被視為禁忌的二二八事件開始受到政府的平反。
1995年,當時的總統李登輝首先代表政府向所有二二八事件的受難者家屬公開道歉。同年10月21日,行政院成立的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正式運作,行政院政務委員張京育任首屆董事長。
1996年,擔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宣布訂定二二八事件紀念日,並把二二八事件主要發生地點之一的台北新公園改名爲二二八和平公園,於公園內設立紀念館和紀念碑。 - 2009-01-26 17:52:23 補充
以「二二八和平紀念碑」為名的該紀念碑,除碑文外,另有水路、橋、始石、跳石、終石、陽石、陰石、甕、手印、水池、曲折入口、岩壁、船身鋼鐵等建物設置。這些建物表達該事件歷史事件的追訴、記憶起始、哀慟、寬恕、停留緬懷、悼念罹難者、低頭沈思、族群融合等隱含意義。
同年,台灣最高行政機構——行政院通過訂定2月28日為和平紀念日,並為國定假日。除了政府之外,中國國民黨前後任主席連戰曾在2003年與2005年,就此事件而向台灣人民公開道歉。其中,外省籍知名政治人物馬英九則於2006年將此事件解釋為「官逼民反」。
1997年2月28日,台北228紀念館於台北市二二八紀念公園內開館。 - 2009-01-26 17:52:49 補充
2002年3月23日,全台第一座私人的二二八紀念館——阮朝日228紀念館成立,作為南台灣二二八歷史研究之據點
2007年2月28日,二二八事件屆滿六十週年,國家級的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原臺灣教育會館)正式揭牌成立,並於2008年2月28日開館營運。
然而,一般認為握有最多二二八第一手史料的中國國民黨黨史館,卻一直不願公開予民眾、學者進行研究,除招惹心虛之議,更是對二二八平反的未竟之業樹立警幟。 - 2009-01-26 17:53:16 補充
政府態度
二二八事件早期在台灣為較為敏感話題,過去政府對於事件的原因有各種不同解釋,例如1988年擔任行政院長的俞國華曾表示二二八事件乃:「中共利用偶發事件來擴大事端」,又說「民族與民族之間的紛爭,自古已有。當年滿洲人入關殺了很多漢人,滿州皇帝也未向漢人道歉。」 ;1989年擔任國防部長的鄭為元認為二二八事件是謝雪紅等共黨分子「幕後策劃」,[24]對於當時國民黨政府「危害人類」的作為,沒有明確歉意。
直到解嚴後,才有較為明顯的檢討與大規模公開研究。1990年2月,立法院首次為二二八事件受難者起立默哀一分鐘、新版高中歷史教科書第三冊首度列入二二八事件。 - 2009-01-26 17:53:22 補充
包括出版官方版本的《二二八事件調查報告》,於1995年將台北市的新公園改為二二八紀念公園,並建立「二二八紀念碑」,時任總統李登輝親臨落成典禮並公開正式向受難家屬道歉,同年公布《228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行政院並成立「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受理二二八補償申請、核發補償金。
你的評價
阿彌陀佛
泛藍真是被動
是故意在拖嗎
吾說泛藍啊
現在都1月31日了
不是要公布結果嗎
怎麼這個美國人還不開記者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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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26 18:04:35 補充
三月十二日,我和王明璋(前台大農學院植物病蟲害系副教授,已病死)、郭錫賡(前高雄縣政府職員)三人乘車去埔里召募志願隊。當天下午遇到先來埔里的謝雪紅和楊克煌,然後在回台中的路上(草屯附近)遇到撤退中的二七部隊。該天夜晚,我們三人從台中再趕去埔里參加二七部隊。所以在埔里二七部隊中,原屬農學院隊的隊員只有我們三人。
- 2009-01-26 18:04:55 補充
無論「二七部隊」或改名後的「台灣民主聯軍」,在其原來的編制中並沒有所謂的「突擊隊」。
「突擊隊」是三月十五日夜晚,為偷襲進駐日月潭涵碧樓的國軍而臨時編制的。而且原名是日語的「決死隊」而不叫「突擊隊」。「突擊隊」的稱呼是我從「決死隊」翻譯過來的(也許譯作「敢死隊」較妥當)。
太多~~~~~~~~不及備載! - 1
- 1
那時代國民黨打共產黨是正常現象啦!..至於某些(可能無辜?)的受難者只能說!誰叫228事件共產黨也參與其中呢!..至於共黨份子謝雪紅還被台灣某族群對待的方式為台獨之母大大讚揚哩!!!
奇怪的是謝雪紅不逃往日本卻逃往中華人民共和國!奇怪?換你為本人解一解!到底台獨之母自認的祖國是???
見證二七部隊
──二二八證言
陳明忠
〔I 〕一些更正和說明:
二七部隊撤退到埔里後,為了和嘉義地區張志忠領導的「台灣自治聯軍」遙相呼應而改名為「台灣民主聯軍」。
由種種資料可知,謝雪紅和地下黨領導人蔡孝乾的關係似乎不甚良好。但謝對另一個地下黨領導幹部張志忠則頗為尊重──不僅曾聽張志忠的勸告而參加對她有敵意的「台中地區時局處理委員會」,面對迅速擴大的二七部隊隊伍而苦於無力指揮時,願置身於張志忠領導之下。
張志忠是地下黨負責武裝工作的領導幹部。年輕時參加農民組合。二十歲左右時,和劉啟光前後偷渡到大陸,參加新四軍李先念部隊。後來當「東海縱隊」(為負責解放台灣而編制)第二隊幹部。二二八事件發生後,在嘉義地區(新港、北港、朴子、虎尾、斗六等地)組織「台灣自治聯軍」。當地下黨全面潰滅,而蔡孝乾、陳澤民、洪幼樵等三人都前後投降後,只有張志忠一人仍堅持不屈。一九五四年就義前,蔣經國親自出面做最後勸告時,張志忠說:「你我兩人,對國民黨、共產黨都很了解,不必再勸我了。我只希望你能夠給我一個有尊嚴的死。」
曾為張志忠手下重要幹部,而在《二二八事件研究報告》一書上被稱為台灣游擊隊創始人之一的陳篡地,是在太平洋戰爭末期被日軍徵用到越南當軍醫;日本投降後,和劉占顯等人參加胡志明的游擊隊。
另一個,後來為和陳篡地合流而前往小梅基地時,遭遇國軍埋伏逮捕而犧牲的「台灣自治聯軍朴子隊」隊長張榮宗,是日據時代農民組合幹部,也是「赤色救援會」成員。光復後在朴子和許某某一起組織「忠義隊」,維持朴子治安。二二八事件時,以張志忠轉交的六支步槍占領朴子警察分局,成立自治聯軍朴子隊。
從張志忠本人和自治聯軍的背景可知,當整個局勢明顯不利於二七部隊,而對軍事外行,沒有實戰經驗的謝雪紅到了埔里後,將二七部隊改名為「台灣民主聯軍」,並企圖和「台灣自治聯軍」合流的心情是可以了解的。
二二八事件時,台灣人民的主要政治訴求是,反對貪污腐敗的獨裁政治,爭取台灣的民主自治。王添燈在台北二二八處理委員會所提出的三十二條綱要的基本精神是「地方自治」;在事件中武裝抗暴最激烈的嘉義、台中地區,抗暴主要是由「台灣自治聯軍」和後來改名為「台灣民主聯軍」的二七部隊所執行。由此可知,民主、自治是台灣人民在二二八事件中的最重要政治訴求。所以,後來由謝雪紅等人在香港創立的「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簡稱「台盟」)是代表台灣人民心聲,真正屬於台灣人民的政黨。
二二八事件發生,二七部隊成立時,我個人並沒有參加該隊。
二七部隊的基本隊伍之中,以何集淮(何建人)、蔡伯勳為首的「中商隊」,以呂煥章為首的「中師隊」,以李炳崑為首的「建國工藝學校」以及由張志忠特別派來支援謝雪紅,而以黃文輝為首的「嘉義隊」等幾隊是謝雪紅的腹心部隊──因為其主要幹部以及一些隊員是地下黨黨員或其同路人。在五○年代白色恐怖時期,這些隊的主要人員大都被判死刑(如呂煥章、李炳崑、黃介石及蔡鐵城等人)或被判刑(如蔡伯勳等人)。
據我所知,二七部隊的其他隊伍還有以黃信卿為首的「埔里隊」,以黃金島為首的「警備隊」等等。「台中農學院隊」是由副教授林秀棟(白色恐怖時期被判十年)領導,而由林月鏡、林子玉兩人分任隊長、副隊長。由於農學院大部分師生的家境較良好,對「左」有排斥心態,而二七部隊在台中一般市民心目中是「紅軍」,所以農學院隊並沒有參加二七部隊。
我們以「第二學生宿舍」的學生為主,負責駐守台中火車站的隊伍,可說是農學院隊的「別動隊」,但沒有特定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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