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31日 星期四

俺被臨檢,還得脫鞋檢查,這樣拎北該豪爽地順手脫內褲檢查嗎?

問題
俺被臨檢,還得脫鞋檢查,這樣拎北該豪爽地順手脫內褲檢查嗎?

發問者:
KUSO組 好問不倦@@a ( 初學者 5 級)
發問時間:
2007-05-31 01:48:44
解決時間:
2007-05-31 08: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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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半夜外出閒晃~結果被臨檢~扯蛋的是還得脫鞋檢查~這樣的話~拎北該豪爽地順手脫內褲給女警檢查嗎?= =?
最佳解答
發問者自選

回答者:
我叫阿雞.....從大陸來的 ( 初學者 5 級 )
回答時間:
2007-05-31 02:04:15
[ 檢舉 ]
根據大法官釋憲只要你沒有前科或者是嫌疑犯,警察是不能抓你的~如果你是在外面散步,他更不能搜查你喔,就算你沒帶證件,你只要抱身分證字號即可,~~如果你是騎車或開車,只要你沒有前科,他要搜你車廂,只要你拒絕,警察就不能蒐,要停止臨檢據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您可以保障自身權益,又能夠做個好國民。 狀況1:駕車時遇到警察揮手視意停車,要求拿出身分證件時。 做法:微笑視意,然後拿出駕照、行照給員警看。如果未帶駕行照時,再把身分證拿出 來,配合路檢。 狀況2:員警要求下車,並且要求主動配合開啟後行李箱時。 做法:告訴員警自己身份沒有問題,沒有理由配合,可駕車離去。 狀況3:如果員警仍強制要求檢視後行李箱時。 做法:請員警提出檢示理由,如員警仍認為有必要,即配合其檢示,並且要求員警【當場】填寫臨檢紀錄單。 狀況4:員警如推稱未帶臨檢記錄單時。 做法:保障自身權益,仍要求員警開具臨檢記錄單。如果員警執意不肯,記下背章號碼,然後直接撥一一○報案。 狀況5:步行時,遇到警察臨檢,又未帶身分證時。 做法:向員警告知自己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家中電話,以利員警查證。 因此,遇到臨檢盤查時只要僅記兩大原則: 一、臨檢必須是公共場所。 二、不能進入搜索範圍,包括對身體、所有物、住所的搜索,都是臨檢範圍之外, 甚至要求非現行犯或準現行犯出示身份證在法律上都有疑義。 此外,警察值勤時的服裝儀容與攜帶裝備必須合乎規定, 否則民眾可以對員警進行『反臨檢』,逕行向所屬單位告發, 員警則可能遭受記點處分。 碰過無法無天,態度惡劣,存心找麻煩的的警察嗎?不要跟他吵,拿起手機,馬上 打:”受理電話警政署督察室:02-23943644”,把這電話輸入你的手機,以備不 時之需吧!請傳給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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